行政相对人名称 | 信阳柏程电子厂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|
---|---|
行政相对人代码_1 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 |
91411500MA3XA3TXXP |
法定代表人 | 马衍 |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| |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| 信高公(城)行罚决字[2022]92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 违反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 |
违法事实 | 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,信阳柏程电子厂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防护器材不全,未按要求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措施,存在治安隐患。 |
处罚依据 | 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第十九条,《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》 |
处罚类别1 | 警告 |
处罚内容 | |
罚款金额(万元) |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
|
暂扣或吊销证件 名称及编号 |
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2-12-30 |
处罚有效期 | 0000-00-00 |
公示截止期 | 0000-00-00 |
处罚机关 | 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|
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114115005735856918 |
数据来源单位 | |
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|
备注 |
主办单位:信阳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技术支持: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