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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治治安隐患,防范风险于未然

点击:2023-01-05

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柏程电子厂产品加工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代码_1
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
91411500MA3XA3TXXP
法定代表人 马衍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信高公(城)行罚决字[2022]92号
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
违法事实 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,信阳柏程电子厂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防护器材不全,未按要求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措施,存在治安隐患。
处罚依据 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第十九条,《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》
处罚类别1 警告
处罚内容
罚款金额(万元)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
财物的金额(万元)
暂扣或吊销证件
名称及编号
处罚决定日期 2022-12-30
处罚有效期 0000-00-00
公示截止期 0000-00-00
处罚机关 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
处罚机关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114115005735856918
数据来源单位
数据来源单位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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