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相对人名称 | 信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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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对人代码_1 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 |
914115006905817965 |
法定代表人 | 姚正中 |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| |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|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|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| 411500202406271201 |
许可类别 | 核准 |
许可证书名称 |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|
许可编号 | 411500202406271201 |
许可内容 | 1#研发车间,框架结构,地上五层,建筑面积6239.16㎡;2#厂房,钢结构,地上二层,建筑面积9504.00㎡;3#厂房,钢结构,地上一层,建筑面积4752.00㎡;4#厂房,钢结构,地上一层,建筑面积4752.00㎡;5#食堂,框架结构,地上三层,建筑面积1750.86㎡;6#门卫室,框架结构,地上一层,建筑面积15.65㎡;7#门卫室,框架结构,地上一层,建筑面积15.65㎡。同时修建大门、围墙等配套设施以及项目区域内道路硬化及广场铺装,绿化;完善项目区园区内给水、排水、消防、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。 |
许可决定日期 | 2024-06-27 |
有效期自 | 2024-06-27 |
有效期至 | 2024-09-27 |
许可机关 | 信阳高新区规建建设部 |
许可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11411500054741939E |
当前状态 | 有效 |
数据来源单位 | 信阳高新区 |
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11411500770859604R |
备注 | 根据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八条之规定: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。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,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,并说明理由;延期以两次为限,每次不超过三个月。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、时限的,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。 |
主办单位:信阳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技术支持:信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